兰州市出台10条措施支持帮助民营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阅读数:分享到:

从兰州市工信局获悉,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近日,市政府结合兰州市工作实际,出台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有法定防疫物资生产资质,并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企业,从减免房租、减免税收、支持用工、稳岗降费、项目建设、金融支持、清偿欠款、扶持“双创”、资金补助和精准服务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

措施明确,将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从2020年2月1日起,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第3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可参照国资类执行,鼓励业主、房东,为中小企业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此外,对因复工需要,符合政策规定的员工返程产生的路费,将依据合法的交通凭证,经相关部门审查,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措施要求,兰州市将对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裁员率标准可放宽到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标准可放宽到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同时,对凡是与防疫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按照应急项目审批流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此外,兰州市将积极搭建企业信用融资平台,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参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支持,对到期因疫情影响未按时还本付息的中小企业不抽贷、压贷、断贷,不罚息,不影响征信,并对按时还本付息的,优先给予续贷支持,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适当下浮,引导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原则上收取的担保费率控制在2%含以内。

措施指出,兰州市将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对全市剩余欠款进行梳理,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每月进行还款调度,力争提前完成清偿任务,且不发生新的拖欠。同时,将对政府投资的防疫建设项目和购买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并根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结果结算。此外,为扶持“双创”载体,兰州市将对政府、国资类、举办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等,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3个月的房租,并对符合条件的,提前下达当年度奖补专项资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企业减免租金的其他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在此基础上,措施还特别指出,兰州市将对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而进行技改投资的企业,设备投资额在500万以内的按30%补贴,超出500万元以上部分按50%补贴。此外,为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兰州市在开通12345民情通服务热线的同时,于近期新开设了中小企业服务专线0931—5111306,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并依法依规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本措施将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想找企业为您服务

推荐服务商

Copyright © 2013-2017 北京掌中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证041626号 | 京ICP备09083730号-8

全国商务合作邮箱:partner@jfh.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37号

服务热线:400-138-0008(09:00-22:00)

小程序-雇主

小程序-服务商

微信订阅号